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
中共福建省委、省人民政府重视农科教结合工作,把农科教结合作为政府行为来抓。1992年9月,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福建省农科教统筹与协调指导小组,后改名为福建省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,由省农委(现改称省农办)、省科委、省教委、省计委等19个单位组成,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省农办。由省农办主任任组长,各成员单位都确定一位分管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或成员。到1995年全省9个地(市)都已成立了地(市)级的农科教结合协调机构;76个县(市、区)中,已有68个成立了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。其中,南平、福州所辖的县(市、区)和三明市所辖10个县(市、区)、140个乡镇,龙岩地区所辖的7个 ......




上一篇第六节 农科教结合

下一篇二、搞好试点示范



 【相关文章




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